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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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财经 | 衡水职教中心 | 3( 中专) 3+2( 本科) | -- |
中专--财经 | 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 三年--自办 | -- |
财经类 | 沧州财经学校 | -- | -- |
中专--财经 | 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 三年 | -- |
财经类--市场营销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类--会计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类--会计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类--市场营销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3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9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考务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