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单招院校要成立2021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局要不断开拓思路,进一步加大高职单招工作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段学校师生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各单招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宣传媒体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等内容进行宣传,为高职单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各牵头院校要加强考务管理,健全招生院校共同参与的考务管理组织机构,完善考试实施程序,规范考试流程,落实岗位责任。要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加强试题命制、监印以及保密、运送环节的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试卷评阅机制,严格评卷老师管理,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
(四)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各高职单招院校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各单招院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录取,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如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舞弊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有关院校单招资格一至三年,并缩减统招计划。
(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院校要担负起考试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梳理数据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细化工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责任体系,确保信息的规范、完整、准确和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六)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各组考牵头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和本校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2021年实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名单(共计72所)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冀教学〔2020〕20号)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