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21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继续对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实行分配生政策,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各校招录分配生的名额占招生计划的50%。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
3.以特长生(含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身份参加录取的考生,报考市艺术特色高中、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班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认定并取得相应资格。同时,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在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6.分配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申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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