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2.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全程参与高职单招整个链条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二类单招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方案
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方案其他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