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为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我院是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三)我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2021年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在北京市高职自主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