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普通批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按照该省同批次高校录取规则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
(3)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区,学院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4)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专业录取排序规则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排序分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