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14-6358150
湖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北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