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311-87657198(研招办)
监督与申诉电话:0311-87655890(监察处)
(五)以上各项内容如有变动,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附件1: 2021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docx
附件4: 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创新能力考核申请表.docx
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