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请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备注“BZ”栏填写预报导师姓名;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二)跨门类报考的推免生,首先应有导师同意接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复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三)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在第四学年(建筑学第五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毕业答辩不合格的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名单和有关通知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cn/channels/219.html),请及时关注。
(六)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及校纪委接受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27-59752000、59750034),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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