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须在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三)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n/channels/219.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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