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
全国、国际比赛:(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21年2月22日。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前。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湖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二名或单项前三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