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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5 21:20:00 解决时间:2020-10-21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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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结合民族地区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企业需求,将骨干计划招生专业重点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录取人员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根据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招收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1人。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21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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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十一、招生咨询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cn/zsxx。2021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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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与考试
五、报名与考试(一)报名1.考生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与高教处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2.考生应参加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2021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生源范围及专业
三、生源范围及专业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体检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北电力(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
(一)报名1.考生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与高教处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2.考生应参加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2021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2月15日,(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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