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登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将在本网页实时发布。考生咨询导师及参考书目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学生学习结束后必须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含8年)。允许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转户口和人事档案。
5.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