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不允许在视频中提及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在着装、考试器材、考试场地等严禁出现学校名称、培训机构名称或明显标识,如因不按照要求暴露身份信息将取消考试成绩。
(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必须依规定的双机位模式进行拍摄(双机位摆设示意图另附),拍摄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拍摄范围。
(3) 视频拍摄时,考生必须保证面部无遮挡,露出五官。
(4) 考生不得使用截屏、录屏、投屏等操作,不得使用“双机位”之外的设备进行拍摄等行为。不得使用外接辅助拍摄设备或功能,如声音编辑/美化设备,手机美颜、AI 辅助等功能。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州体育学院艺术类校考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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