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网上查询的成绩分数打印件,于12月9日至22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按复查科目逐行填写《2021年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分登记表》(附件2),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州市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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