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一年级学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拟申请高中同等学力且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的16周岁以上社会青年。
(三)因病、残等确实不能参加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中职(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4.普通高中教育阶段非高一年级的学生。
2021年广州市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成绩评定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