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培养单位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确认无误后,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按日程安排准时上报拟录取名单等复试相关材料。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2.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