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观山湖校区);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清镇校区)学院情况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贵州省化工学校,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高职院校,2009年成为首批“省级示范高职学院”;2017年获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多年来,学院秉承“修德砺能、精工铸艺”的校训,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又提出“一体两翼三使命”的学院发展新思路,以及“忠诚坚定、阳光自信、身手敏捷、体魄健康、团结协作、血性担当”的学子品格。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校内专业实训室83个,设有贵州省第4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国家二级资质的贵州省危险化学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另与浙江大学、贵州省体育局等合作建成产学研双创基地、山地自行车、素质拓展、电子竞技等赛训基地。学院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与瓮福(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等百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招生机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处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一)已参加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三)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21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时出示省考试院艺术专业考试的成绩依据。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四)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五)如果参与第二轮录取,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第十一条 经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2021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