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择优录取。
1. 普通类专业考生录取低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2.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 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 分(含)。校长推荐计划名额每校8名。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州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