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能力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由省会考办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评卷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规定执行;经学院审核,符合我院报考要求的中职毕业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