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演奏)、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艺术管理(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唱为主、艺术管理(演唱方向)、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国标舞)等21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地区)。
2.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中国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编导、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风景园林、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35个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
3.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面向广西招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58CM(含)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21年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