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校合作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2019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中职阶段)的中职学生,且中职阶段第1-3学期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报名成功。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专业。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1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计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