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定向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定向生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后,由有关市、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区各乡镇水利(水保)站、驻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等单位工作5年以上。
生源所在市、县(市、区)水利,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定向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相关要求,由用人部门牵头组织考核聘用,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具体情况,考生可查阅相关文件或向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771-2085228、208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