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二)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招生简章的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足球守门员男女录取人数各不超过1人;体操、蹦床、艺术体操三个项目共招收4人,不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录取工作于2021年5月18日-5月23日12:00完成一志愿录取相关工作;2021年5月24日-5月26日12:00完成二志愿的录取工作。5月27日将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6月1日前通过“体育招生系统”完成备案;7月1日后招生院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