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汉字硬笔书写,主要考核考生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考试时长30分钟。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形体仪表、特长展示,考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
(1)语言表达(30分)。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进行考核。
(2)形体仪表(30分)。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的身体条件,主要对考生的五官四肢、形体、动作协调性等进行考核。
(3)特长展示(10分)。主要对考生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特长进行考核。
3.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发放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2)考生须在笔试正式考试时间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监考人员要求有序进入考场,笔试正式开考15分钟后(含15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考生参加笔试请自备黑色水性笔或黑色墨水钢笔。
(4)综合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