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1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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