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初中毕业生报名。由设区市教育局依据自治区下达的本市招生限额内组织实施。符合报读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学校为单位于7月19日—25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同时还需提供中考准考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定向县(市、区)+考生姓名”命名的蓝底免冠JPG格式证件照电子档。县级教育局于8月1日前将报名人员报给市级教育局。市级教育局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初选,分县(市、区)按照自治区计划数1:1.5的比例推荐考生,并将考生名单报给我校。
(三)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五年制专科层次的,根据市教育局推荐的报名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的人员由我校进行面试。
3.面试安排
(1)面试地点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亲民楼。
(2)面试时间
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我们将公布于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请广大随时关注我们的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n/。
(四)录取。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录取,由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中考成绩从高等级到低等级进行择优录取。同等等级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五)签订协议。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订,我校印制。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的招生部门。
(六)复查备案。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的备案,由我院校按照“五年一贯制”新生录取备案要求携录取名单到自治区教育厅进行备案。
2021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