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缺任何一门学考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考试院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原则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021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要通知高职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