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18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22日。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投档录取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新消息。
(二)录取原则
1.报读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低于180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加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即联合测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加分高低顺序,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专业计划仅针对我校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合作办学中职学校的二年级考生,非我校直升考生不能填报。如果直升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填报“2+3”直升专业,可视为自动放弃直升录取,与非直升考生竞争录取机会。
5.我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培养的高职专业只录取填报了这些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使用专业调剂录取。被联合培养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合作中职校培养,不能申请转到校本部的专业就读。
6.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从联合测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至完生计划为止。
7.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先检索第一专业志愿,有专业招生计划则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剩余招生计划,则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8.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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