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2000元/学年;
二等:1000元/学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货款高额度为:8000元生·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基层工作学盟补偿或货款代偿:学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基层单位(广西区所有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工作,可以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高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迎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学费代偿,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曹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当年应征入伍前办理保留学手续,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代偿,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2021年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新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