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起。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测试综合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即测试综合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测试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高低顺序,文化素质成绩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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