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及实施区域
2021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高校承担(详见附4)。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详见附3)。
(二)考生资格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为:
1.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若有关高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应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三)申报流程及公示要求
1.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n/gxzxbm)进行。
2.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中学、高校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及指导。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5月初,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分解至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于5月15日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格式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高考成绩公布后,合格考生在本科一批H段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四)计划公布与志愿填报
1.计划公布
若高校在报送计划时有分省分专业计划,将公布具体计划数,否则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称和院校代码。
2.批(段)次设置
考生在本科一批H段填报志愿。
3.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置一个志愿。
4.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H段进行录取。高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资格审核通过且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用照顾加分)在本科一批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
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