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公共课评阅工作,各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评阅工作。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采取分科目逐级负责制,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二)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细则),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评卷、复核、登分、统计以及试卷保管等
各环节工作。各学科组要加强复查,严格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三)评卷工作应于2021 年4 月中旬结束。
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评卷工作。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评卷工作,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评卷工作应于2021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