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不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或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低于2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附加分。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此项成绩高者排序在前;依次类推。
3.我校的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分为“2+3”直升考生录取和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录取,具体如下:
一是与我校有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协议的兴安师范教育职业技术学校“2+3”直升考生的录取。此类直升考生须在院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须将协议直升的学前教育专业填报为我校第一专业志愿,在录取时分数排序规则依照以上方法执行。直升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协议直升专业不能被录取但同时填报了我校其他专业志愿,或直升考生没有按规则填报协议直升的专业而填报其他专业,均被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进行分数排序录取。
二是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的录取。此类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生计划为止。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录取的过程中,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2021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对口中职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