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门2004年发布的30条便民措施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不迁户口。我校建议新生入学时,好不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确实需要将户口迁往我校的新生,凭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户口迁移证》须是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从公安人口系统中调出并打印的制式迁移证。以下三类迁移证拒绝受理:(1)非制式迁移证(即非制式打印的迁移证);(2)打印模糊不清的迁移证;
(3)被涂改信息的迁移证。
2.姓名,别名不能用同音字代替,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考生档案的姓名必须一致。
3.出生日期:年、月、日一律采用公历填写,并与身份证一致。
4.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需携带户口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5.户口迁移证上所有内容不得涂改。如系公安部门涂改的内容,要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该迁移证无效。
6.户口交验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桂林旅游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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