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期间,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证明本人在科研、学习方面有突出表现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4.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各学位点所在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在2020年10月25日之前完成。
5.复试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谈形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6.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7.凡通过复试,拟被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8.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021年广东药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