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所有出档考生中,筛选出本专业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中具备音乐教育专业录取资格的条件为文化课总分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具备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资格的条件为文化课总分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
(二)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术科考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术科考试成绩也相同时,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在本专业具备录取资格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继续录取具备录取资格的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按上述(二)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021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对于音乐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的投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招生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各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及步骤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