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自2018年12月1日起已依法废止,不再适用。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18级学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的。
②若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不满3年,但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的,考生原则上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021年起,考生须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1年)。
(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的,考生须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2年)。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4)。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或各市招生办确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学校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
6、香港、澳门学生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回校进行报名。
7、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的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存入考生纸介质档案。已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是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的中职技能证书信息;未关联到的考生中职技能证书信息,考生须据实填写中职技能信息,录取前会核查信息是否属实。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21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考生,可先参加高考报名,请选择已报名未取得证书。
2021年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和3+专业技能证书高考其它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