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初步安排在2021年1月下旬报名(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志愿填报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优化调整的情况,修订完善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按规定上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确定考试科目组。为解决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不统一、成绩不可比,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的问题,更好、更规范地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满足广大考生上学的愿望,2021年普通专升本将进一步优化招生院校考试科目安排。
1.实行“2+1+1”考试科目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将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进一步归类细化,分成若干专业组,按照专业组设置考试科目组。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即“2+1+1”)。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2.考试命题方式。2021年,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按照“逐步推进,有序实施”的原则,部分专业综合课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
2021年法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43个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较多的专业实行省统考(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2)。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鼓励招生院校开展校际联合命题。
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原则上相同专业需统一课程名称。相关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商确定统一课程名称。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在省招生办规定的统一时间同时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省统考科目后。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个别艺术类专业和需要面试或实操考试等特殊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命题科目进行考试。
(二)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投档录取。按照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以及上述12个学科大类分别划定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分数线。依据四科总分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必须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同时上线才能投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参加普通批次和建档立卡批次的投档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计划,在相应批次投档录取。
(四)征集志愿
2021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省统考科目的成绩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确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或其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成绩的认定要求。
(五)考生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需按照省招生办的要求,协助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上传资料的审核。对在审核过程中,招生院校工作人员不负责、不履职,准予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教育系统内全省通报批评。
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完善招生章程,做好报名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