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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依学考成绩招生”投档办法

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依学考成绩招生”投档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15:42:00 解决时间:2021-04-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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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学考成绩招生”投档办法

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4.学考成绩排序规则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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