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招生录取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750-3508709;传真:0750-3568600;电子邮箱:@***。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约在夏季高考录取结束一周后),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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