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工作形象。
(一)严格计划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统一审批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方式;跨地市的职业学校转移招生计划、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等由省审批。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
(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普通高中违规跨地市招生专项治理工作,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除经省教育厅审批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异地(跨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各市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中招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录取并报到注册学籍的学生信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同内,必须在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审核)。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招生录取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