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加强本辖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管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招、督导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加强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将国家和省要求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阳光招生。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深化违规招生治理。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生违规严重的单位和学校,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规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