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学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规范执行特殊群体等招生政策
1.取消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的要求,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
2.规范录取照顾政策。调整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实施方案,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军人(含复退军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消防救援人员,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和归侨子女、归侨和台湾省籍人员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县(区、市)校3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开展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制订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机构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要积极招收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术培养和培训。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