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将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科(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编510665)
电话:020-38265603 传真:020-38256659
网址:http://zs.***.cn
注:1.招录工作如遇政策、疫情防控等调整,将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2.我校2021年普通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关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及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网上查询是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通知。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1年1月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