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