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电子商务(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是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电子商务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
(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实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采用“4+0”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四年均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和生活;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读我校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实验班学习;住宿费按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标准执行。该专业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颁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毕业证书。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区分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两个专业,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填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