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88800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二)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或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
(三)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1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1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第十七条 2021年4月10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第十八条 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十九条 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本校将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1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
护理专业学费前三年10800元/生·学年,后两年16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2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692、6627、6693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21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单独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