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二)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三)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五)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或省相关政策相违背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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