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如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广东生源新生入学时不需将户口迁入我校,非广东生源入学时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实行自愿的原则;我校集体户性质是非农业户口,而且不接收户口属于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的家庭户口。
2.新生于报到当天,到学校广州校区保卫处户籍304室(旧图书馆背后大巴车库楼)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户口迁移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学生入学报到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今后将不再接收入户。同时,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如因退学、开除学籍、判处徒刑等,户口迁回生源地。
3.迁移证注意事项及样本:
由学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注:广东省外新生迁入办理户口迁移证;广东省内不包括广州市的新生迁入,可以接收户口迁移证,应尽量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对照以下“样本”要求,逐项检查“户口迁移证”是否漏填、有误,不符合“样本”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本人重新办理。
(1)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2)出生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市(县)一级:**省**市(县)。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且不能更改。
(4)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清晰且不能涂改,否则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同时户口迁移证统一打印或全部手写,不能打印一半手写一半。
(5)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户口迁移证(样本)
户主或与 户主关系 |
持 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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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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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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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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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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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981年10月11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出 生 地 |
广东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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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广东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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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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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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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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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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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原因 |
大中专招生(迁出市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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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住 址 |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0街0号0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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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往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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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户口性质 |
4.户口办理咨询电话:020-84096869
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普通专升本三二分段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